不要经过暴乱的人家。 古人宣扬的一种远祸之道。语出《国语.周语下》:“人有言曰:‘无过乱人之门。’”韦昭注。“乱人,狂悖怨乱之人也。过其门,干其怒也。”也引作〔无过乱门 。《左传.昭公十九年》:“
同“黄龙约”。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祝盟》:“及秦昭盟夷,设黄龙之诅。”
杀人的人如果可以宽恕,在情理上是绝对不容许的。 古代熟语。表示对杀人者必须给予严惩。语出《水浒全传》一〇回:“林冲喝道:‘泼贼,我自来又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明
同“越乡忧”。明张居正《柬李鹑野》诗:“已怆世虑婴,兼之越乡叹。非君慰寂寥,幽思何由见?”
《楚辞.离骚》:“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后因以“返初服”谓辞官归隐。南朝 齐刘绘《入琵琶峡望积布矶》诗:“誓将返初服,岁暮请为邻。”唐李白《朝下过卢郎中叙旧游》诗:“何由返初服,田野醉芳樽
同“韩氏题红”。明沈鲸《双珠记.纩衣寄诗》:“抱甄妃遗枕重忧,羡韩女题红机偶。”
同“牛山下涕”。三国 魏曹植《感节赋》:“唯人生之忽过,若凿石之未耀。慕牛山之哀泣,惧平仲之我笑。”
《书.大禹谟》:“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传:“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财,厚生以养民,三者和,所谓善政。”后因以“利用厚生”称物有所用,民有所养。唐杨炯《益州温江县令任君神道碑》:“齐景公之利用厚生
为:作为,充当。父母:即父母官,旧时对地方官的称呼,多指县令。 旧指地方行政长官。语出《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唐.陆贽《赐京畿及同华等州百姓种子赈给
同“燕赵人”。南朝梁武帝《戏作》诗:“长袂必留客,清哇咸绕梁。燕 赵羞容止,西 妲惭芬芳。”【词语燕赵】 汉语大词典:燕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