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召诰》:“命庶殷侯甸男邦伯。”邦伯,古代用以称一方诸侯之长,后因以称刺史、知州等地方的长官。唐杜甫《同元使君舂陵行》序:“得结(元结)辈十数公,落落然参错天下为邦伯,万物吐气,天下小安可待矣。”
源见“于公高门”。称誉贤明有德之官。清袁枚《哭李方伯》诗:“鲍叔已亡知我少,于公虽去活人多。”
《庄子.天地》:“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搰搰(用力的样子)然,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夫子不欲为乎?’为
《太平御览》卷九一八引《三国典略》:“齐 长广王 湛即皇帝位,于南宫大赦,改元。其日将赦,库令于殿门外建金鸡。宋孝王不识其义,问于光禄大夫司马膺之:‘赦建金鸡,其义何也?’膺之曰:‘案《海中星占》曰:
《论语.卫灵公》:“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观点主张、思想志向不同的人,不能在一起商量,不会在一起共事。亦作“道不相谋”。《后汉书.郅恽传》:“直心无讳,诚三代之道,然道不同者不相为谋,吾不能见
同“昼锦荣归”。唐钱起《送李栖桐道举擢第还乡省侍》诗:“名与玄珠出,乡宜昼锦还。”
同“犯鳞”。宋梅尧臣《送马司谏使北》诗:“每逆龙鳞司谏诤,又持旄节使阴山。”
《庄子.列御寇》:“为外刑者,金与木也;为内刑者,动与过也。宵人之离外刑者,金木讯之;离内刑者,阴阳食之。夫免乎内外之刑者,唯真人能之。”“金木”指古代用金属或木头所做的刑具,用于体外刑罚。后以“金木
《史记.郦食其传》:“骑士曰:‘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与人言,常大骂。……’”汉高祖不欢迎儒生,如果来客戴的是儒生帽子,汉高祖就把儒生帽子拿来,当尿盆用。后因用为轻视儒生
《公羊传.定公十三年》:“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榖梁传.定公十三年》:“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