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孟尝君列传》载:战国时,齐国孟尝君田文养食客数千人,主人饭食与食客相同。一次,某客怀疑主人饭食与己不同,准备辞去,孟尝君持饭与他相比,客惭自杀。后因以“田文比饭”为主客同甘共苦的典故。唐李瀚《
《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二十五》:“晏子为齐相,出。其御之妻从门间而窥。其夫为相御,拥大盖,策驷马,意气扬扬,甚自得也。既而归,其妻请去。夫问其故,妻曰:‘晏子长不满六尺,相齐国,名显诸侯,今者,妾观其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春秋时,晋献公有申生、重耳、夷吾等好几个儿子。后献公宠妾骊姬又生子奚齐。骊姬为了使自己儿子夺取君位,便勾结献公宠幸的梁五和东关嬖五,劝说献公,把申生、重耳等诸公子都支使到边远
《礼记.儒行》:“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后因以“士可杀,不可辱”谓士子宁可死也不愿受污辱,形容其不屈的气节。《明史.王鏊传》:“鏊谓瑾曰:‘士可杀,不可辱。今辱且杀之,
源见“黄河千年一清”。指吉祥的征兆。唐李白《西岳云台歌送丹丘子》:“荣光休气纷五彩,千年一清圣人在。”偏正 古人说,黄河水浊,一千年才澄清一次。《拾遗记·高辛》:“丹丘千年一烧,黄河~。”△用以比喻某
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
源见“荆玉抵鹊”。比喻大材小用。五代 刘兼《登邓楼书怀》诗:“瑞玉岂知将抵鹊,铅刀何事却屠龙?”
《淮南子.人间训》:“〔周〕武王荫喝人(注:喝,音yē,喝人:中暑的人)于樾(注:音yué,树荫)下,左拥而右扇(注:同“搧”)之,而天下怀其德。”周武王把中暑的人放到树荫下面,亲自抱着他,搧他,这是
汉.刘向《说苑.奉使》:“越使诸发执一枝梅遗梁王,梁王之臣曰韩子,顾谓左右曰:‘恶有以一枝梅以遗列国之君者乎!请为二三子惭之。’……梁王闻之,被衣出以见诸发,乃逐韩子。”战国时,越国大夫诸发奉命出使到
源见“挥戈回日”。喻指迟暮之年。清赵翼《晴岚以余六十枉诗称祝次韵奉答》之二:“年命鲁阳挥后日,功名邓禹笑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