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作官刑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参见:饷车
《庄子.达生》:“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成玄英疏:“鐻者,乐器,似夹钟,亦言鐻似虎形,刻木为之。”后因以“削鐻”称扬做事神志专注的典实。宋刘子翚《临池歌序》:“‘用志不分,乃凝于神。’梓
同“种玉”。明梅鼎祚《玉合记.诇约》:“恨生平种璧在蓝田后,那里去怀珠向汉浦求?”
源见“咏絮”。喻降雪。唐元稹《追封宋若华制》:“班妃裂素之咏,谢氏撒盐之章。”
源见“鲲鹏展翅”。谓高飞远行。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夸饰》:“言必鹏运,气靡鸿渐。倒海探珠,倾琨取琰。”【词语鹏运】 汉语大词典:鹏运
晋大书法家王羲之喜爱鹅的故事。《晋书.王羲之传》:“(羲之)性爱鹅,会稽有孤居姥,养一鹅,善鸣,求市未能得,遂携亲友命驾就观。姥闻羲之将至,烹以待之,羲之叹惜弥日。”
汉景帝之子长沙定王刘发,其母只是一名侍婢,身分低微,并不得宠,所以景帝分封给刘发的只是边远潮湿而贫瘠的长沙(今湖南长沙)地区。景帝后二年(前142年),各诸侯王前来朝拜,在朝廷上向景帝歌舞祝寿,刘发只
《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业。”朱熹集注:“桑梓,二木,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后以“桑梓”代指故乡。因以“恭敬桑梓”作为敬重故里,尊重热爱乡亲父老的典故。
《礼记.坊记.曾子问》:“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天无二日,土无二王”意为: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地上不能有两个帝王。后用为咏权威独尊之典。《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夫天无二日,土
祥:福。殃:祸。 作善事的,就赐给他百福;作不善的,就赐给他百殃。语出《书.伊训》:“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宋.无名氏《张协状元》戏文:“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