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州
明永乐五年(1407)属谅山府。治所在越南北部谅山省同登县境。十七年(1419)废入上文州。
明永乐五年(1407)属谅山府。治所在越南北部谅山省同登县境。十七年(1419)废入上文州。
亦作鄂勒著衣图博木。又名三台。在今新疆博乐市西南赛里木湖东岸。《清一统志·伊犁》: 鄂尔追图博木台在 “博尔齐台东北八十里”。
在今广西合浦县南二十里。《清一统志·廉州府》: 乾体营 “在合浦县南二十里乾体海口。本朝康熙元年迁界,将珠场八寨改为水师营,设游击镇此。十九年裁,止设千总防守”。
唐永泰元年 (765) 置,属歙州。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元和志》 卷28祁门县: “本古昌门地,汉黝县之南境,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以为守备。” 二年 (766) 改为祁门县。
①建置无考。北周属九陇郡。治所在今四川彭州市北境。隋开皇初废入九陇县。②唐天宝元年 (742) 分南陵及秋浦、泾县置,属宣城郡 (后改宣州)。治所即今安徽青阳县。《元和志》 卷28青阳县: 以 “在青
北宋置,即今甘肃岷县东马坞镇。
在今山西柳林县东二里青龙村。《方舆纪要》 卷42永宁州: 青龙泉 “平地涌出,西流入黄河”。
在今河南洛阳市东白马寺附近,遗址在陇海铁路两旁,为两个夯土圆丘。丘前原有德浩法师等所立的石碑,上书 “东汉释道焚经台” 七字。现石碑已迁移于白马寺内下僧院中。关于焚经台的传说大意是: 永平十四年 (7
①东晋安帝时侨置,属荆州。治所在长宁县(今湖北荆门市西北三十里)。辖境约当今湖北荆门市及南漳县东南部。南朝宋明帝时改为永宁郡。②北齐置,属北朔州。治所在长宁县(今山西神池县境)。隋开皇初废。(1)东晋
即今湖北仙桃市东南三十二里彭场镇。昔为白泥湖,清乾隆初成市集。在湖北省仙桃市中东部。面积158平方千米。人口9.2万。镇人民政府驻彭场,人口1.7万。1949年为彭场镇,1958年设彭场公社,1984
①南朝梁置,治所在高邮县(今江苏高邮市)。后改名神农郡。②北魏正始中置,属南岐州。治所在白石县(西魏改为同谷,今甘肃成县)。隋开皇三年(583)废。(1)南朝梁置,治今江苏省高邮市境。辖境相当今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