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沧海郡。西汉元朔元年(前128)置。治所在今朝鲜江原道境内。元朔三年(前126)废。西汉元朔元年(前128年)置,治今朝鲜江原道境内,确址无考。元朔三年春废。
集镇名。在海南省澄迈县东南部。属永发镇。人口1000。为原新吴镇人民政府驻地。因传清初定安县新坡村吴氏先于该圩设店,故名。产稻、甘蔗、花生、甘薯等,畜产牛、猪等。有碾米、机械、修配、农副产品加工等厂。
即斡儿寒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元史·明帝纪》: 天历二年 (1329),“帝即位于和宁之北。…… (五月) 庚申,次斡耳罕水东”。
即牛满河。今俄罗斯阿穆尔州黑龙江支流布列亚河。《清高宗实录》卷743:乾隆三十年(1765)八月癸亥,黑龙江将军富僧阿等奏:“往探纽曼河源之协领阿迪木保称:自黑龙江入纽曼河,复经西里木第河,入乌默勒河
东魏兴和元年 (539) 析阳翟县置,属阳翟郡。治所在今河南禹州市东。隋大业初废入颍川县。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属许州。贞观元年(627) 废。
在今浙江淳安县西千岛湖中。《寰宇记》卷95清溪县引 《新安记》 云: 锦沙村 “傍山依壑,素波澄嵌锦石,舒文冠军吴喜闻之,鼓枻游泛,弥旬忘反,叹曰: ‘名山美石,故不虚赏,使人丧朱门之志’”。南宋 《
在今广东南海市西南大谷村,南隔西江与鹤山、新会二县为界。清光绪《广州府志》卷69墟市:南海县有“大谷墟”。
为胶济铁路支线。自山东张店(今淄博市)至博山。长39公里。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动工修建,次年建成。今称博山线。
元至元二十九年 (1292) 改蒲峪路置,属辽阳行省。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东北金城乡古城村。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乌裕尔河及呼兰河流域。后废。
北宋置,属剑浦县。即今福建南平市南石城。《元丰九域志》卷9南剑州剑浦县及《宋史·地理志》南剑州剑浦县皆有石城银场。在今福建省南平市。北宋属南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