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左翼部
清内蒙古昭乌达盟八部之一。康熙三年 (1664),漠北喀尔喀扎萨克图汗部台吉衮布伊勒登,因内乱率部逾漠归附清朝,诏安置于喜峰口外,编为一旗,为与先前南来归附、安置于张家口外的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台吉所部相区别,称喀尔喀左翼旗。牧地在养息牧河 (今图养畜牧河,为辽河支流柳河的上游),奈曼旗之东。民国时期其地并入库伦旗和奈曼旗。
清内蒙古昭乌达盟八部之一。康熙三年 (1664),漠北喀尔喀扎萨克图汗部台吉衮布伊勒登,因内乱率部逾漠归附清朝,诏安置于喜峰口外,编为一旗,为与先前南来归附、安置于张家口外的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台吉所部相区别,称喀尔喀左翼旗。牧地在养息牧河 (今图养畜牧河,为辽河支流柳河的上游),奈曼旗之东。民国时期其地并入库伦旗和奈曼旗。
在今河南许昌市北。《明一统志》卷26开封府:曲水园“在许州城北。有大竹二十余亩,潩水贯其中,以入西湖,最为佳处。宋文彦博为守时买得之”。
北宋庆历元年 (1041) 置,属晋州。在今山西临汾市南。
北魏太和四年(480)置,为仇池郡治。治所即今甘肃西和县西南洛峪乡(一说在今甘肃成县西北)。北周移治今甘肃礼县西南阶陵故城。隋大业三年(607)改为上禄县。古县名。北魏太和四年(480年)置,治今甘肃
即今山西五台县东七十里高洪口乡。明洪武九年 (1376) 置巡司于此。清乾隆七年 (1742)裁。
在今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南。《清一统志·西宁府二》:北川营“在西宁县北六十里。旧名永安堡,城周三里,北至暗门边墙十里。本朝设游击驻防。乾隆二十六年归大通县属。三十九年改设都司”。
即今安徽阜南县东南三十六里老观乡。《阜南县文物志》载:明末清初称十庙集。后因每年正月十五,百姓都在此观看彩灯,故改今名。
西汉置,属巨鹿郡。治所在今河北隆尧县东十二里旧城乡。东汉废。北魏太和十三年(489)复置,为南巨鹿郡治,后改为南赵郡治。隋仁寿元年(601)改名象城县。
在今山西柳林县东青龙村。旧属永宁州,明置巡司于此。
在今河南郏县东北十余里。《水经·汝水注》:蓝水“出阳翟县重岭山,东南流经纪氏城西。有层台,谓之纪氏台”。《续汉书》曰:“世祖车驾西征,盗贼群起,郏令冯鲂为贼延褒所攻力屈,上诣纪氏,群贼自降。即是处,在
亦作派尾墟。即今广东博罗县东北泰美镇。清光绪 《广东舆地全图》: 博罗县东北有派尾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