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州
明洪武四年(1371)改沐川长官司置,属马湖府。治所即今四川沐川县。寻废,复置沐川长官司。
明洪武四年(1371年)改元沐川长官司置,治今四川省沐川县。属马湖府。辖境约相当今四川省沐川县及其附近一带。后复改为沐川长官司。
明洪武四年(1371)改沐川长官司置,属马湖府。治所即今四川沐川县。寻废,复置沐川长官司。
明洪武四年(1371年)改元沐川长官司置,治今四川省沐川县。属马湖府。辖境约相当今四川省沐川县及其附近一带。后复改为沐川长官司。
即今河南息县东北八十里岗李店乡。清尹耕云《豫军纪略》卷11:同治四年(1865)七月,“贼由阜阳至固始之往流集,………窜息县之包信里、贾家寨、刚(按:应为冈)李店”。
唐武德二年(619)置,治所在今陕西安塞县西北。贞观三年(629)废。
在今陕西潼关县东北。《水经·河水注》引郭缘生记曰: “汉末之乱,魏武征韩遂、马超,连兵此地。今际河之西有曹公垒……义熙十三年,王师曾据此垒。” 《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赫连昌攻皊石及龙骧将军王敬于
亦名黄花松甸子。即今吉林蛟河市东南黄松甸镇。清光绪 《吉林通志》 卷15敦化县《屯镇》:西北 “一百三十里黄花松甸子屯”。吉林至敦化铁路经此,并设黄松甸站。
即今福建霞浦县东南魁屿。见于清《海国闻见录》 图。在今福建省霞浦县东南。见于清《海国闻见录》图。
旧作猛垌。即今云南昌宁县南六十八里勐统街,为勐统乡驻地。清有经制外委驻此。傣语“勐统”意为口袋形的地方。
又名巴丘山、天岳山。在今湖南岳阳市西南隅,滨临洞庭湖。宋本《寰宇记》卷113岳州引《江源记》云:“昔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亦作南垭场。即今四川开县西南南雅镇。
①战国齐以国内五城置五都,性质略同于其他各国的郡,设有经过选练的常备兵。《史记·燕召公世家》:齐宣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索隐》:“五都即齐也。按:临淄是五都之一也。”五都无定
即今青海都兰县西诺木洪河。为柴达木河支流。《清史稿·地理志》 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 “牧地跨柴达木河。东至诺木罕河,南至诺木罕木鲁,西至滔赉,北至希勒沿。” “诺木罕”,蒙古语意为 “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