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错水
在今辽宁辽河下游地区。《资治通鉴》: 唐贞观十九年 (645),亲征高丽,“上至蒲沟驻焉,督填道诸军渡渤错水,暴风雪,士卒沾湿多死者,敕然火于道以待之”。胡三省注: “蒲沟、渤错水皆在辽泽中。”
在今辽宁辽河下游地区。《资治通鉴》: 唐贞观十九年 (645),亲征高丽,“上至蒲沟驻焉,督填道诸军渡渤错水,暴风雪,士卒沾湿多死者,敕然火于道以待之”。胡三省注: “蒲沟、渤错水皆在辽泽中。”
清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属奉天府。治所在法库门 (今辽宁法库县)。三十三年 (1907)升为直隶厅。1913年改为法库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升法库门置,治今辽宁省法库县。为直隶厅,
蒙古宪宗二年(1252)升齐东镇置,属河间路。治所在今山东邹平县西北麻姑堂。明属济南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8年撤销,并入邹平、博兴二县。古旧县名。蒙古宪宗三年(1253年
明洪武元年 (1368) 改廉州路置,后属广东布政使司。治所在合浦县 (今广西合浦县)。七年(1374) 降为廉州,十四年 (1381) 复置。辖境相当今广西合浦、浦北、灵山诸县及防城港、钦州、北海三
亦作马卢、麻里兀。即今土库曼斯坦马雷。《元史·太祖纪》:十六年(1222)“冬十月,皇子拖雷克马鲁察叶可、马鲁、昔剌思等城”。
指今湖北咸丰县西南朝阳寺镇北之阿蓬江(唐崖河)。《清一统志· 施南府》: 黑峒河 “在恩施县西南。有二源: 一出咸丰县西南,流过地坝砦,径普洛溪,西南入四川酉阳州黔江县,亦谓之黔水。一亦出咸丰县西南,
科尔沁别部。博弟达喇第三子乌巴什(明译兀把赛) 号所部曰郭尔罗斯。其孙布木巴、固穆先后率部归附后金,分别编为札萨克旗,属哲里木盟。崇德元年 (1636) 以固穆所部置郭尔罗斯前旗,旗地在松花江下游至与
即今河南鹿邑县西北阳湖口乡。清光绪《鹿邑县志》卷3《市集》:“阳湖口集,去城三十里。”
即今四川剑阁县南金仙镇。1935年川陕革命根据地在此置金仙县。
明洪武九年(1376) 升登州置,属山东省。治所在蓬莱县 (今山东蓬莱市)。辖今山东龙口、招远、莱西、海阳等市县以东地。1913年废。明洪武九年(1376年)升登州置,治蓬莱县(今山东蓬莱市)。辖境约
唐武德四年(621)置,为西平州治。治所即今贵州兴义市。贞观八年(634)改为盘州治。后废。唐羁縻县,武德四年(621年)置,治今贵州省兴义市。为西平羁縻州治,后为盘州羁縻州治。天宝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