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邻河卫
明永乐四年(1406)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黑龙江省五常市西北拉林镇一带。后废。
明永乐四年(1406年)置,治所今址不详。辖区约当今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后废。
明永乐四年(1406)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黑龙江省五常市西北拉林镇一带。后废。
明永乐四年(1406年)置,治所今址不详。辖区约当今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后废。
明正统九年(1444)改芒施府置,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后直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云南潞西县治芒市镇。崇祯十三年(1640)升安抚司。
①北宋置,属东莞县。即今广东中山市。南宋绍兴二十二年 (1152) 改置香山县。②民国置,在今山东东阿县南香山下。因香山为名。(1)古镇名。即今广东省中山市。北宋属东莞县。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
即今山东鄄城县治鄄城镇。旧属濮县,民国时有县佐驻此。1931年于此置鄄城县。
在今广西北流市东南六十里北流江东岸。明、清置巡司于此。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东南双威。明、清时置巡检司治此。
地区名。明、清时指今云雾山西北、云开大山以东、西江以南地区。以罗旁山得名。为瑶人所据。《明史·神宗本纪》: 万历五年 (1577) 夏五月,“广东罗旁瑶平”,因置罗定州。《清一统志· 罗定州》: 泷水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分熙秦路东部置,治所在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辖境相当今秦岭以北,陕西麟游、扶风、周至及甘肃崇信、平凉等县以西,葫芦河流域以东,宁夏同心、海原二县以南地区。金末废。金大定二十
殷武丁时方国。在今山西永济市西北。《殷契粹编》1175片:“王敦缶于。”《殷虚文字》乙编6423片:“缶
在今宁夏永宁县东北黄河西岸。《汉书·冯参传》:“阳朔中,中山王来朝,参擢为上河农都尉。”《水经·河水注》:河水“又北径上河城东,世谓之汉城。薛瓒曰:上河在西河富平县,即此也。冯参为上河典农都尉所治也”
明洪武十二年 (1379) 置,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东六十里。清雍正八年 (1730)废。
五代王闽时置,属龙津县。即今福建南平市南罗源。宋属剑浦县。《元丰九域志》 卷9南剑州: 剑浦县有罗源镇。明嘉靖 《延平府志》 卷4古迹: 废四镇,“延平旧有四镇,郡西门对岸谓之罗源镇,口自镇口而南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