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堡
在今陕西蒲城县西北。《晋书·苻登传》:东晋太元十八年 (393),苻登将窦冲叛登称秦王,“登攻之于野人堡”。即此。
在今陕西省蒲城县西北。东晋太元十八年(393年)苻登将窦冲叛登,称秦王,登攻冲于野人堡,即此。
在今陕西蒲城县西北。《晋书·苻登传》:东晋太元十八年 (393),苻登将窦冲叛登称秦王,“登攻之于野人堡”。即此。
在今陕西省蒲城县西北。东晋太元十八年(393年)苻登将窦冲叛登,称秦王,登攻冲于野人堡,即此。
即今安徽固镇县。《水经·淮水注》:“涣水又东径谷阳戍南。”《魏书·薛野䐗传》:熙平二年(517),薛昙尚“除徐州谷阳戍主”。即此。
又名官桂思陀部。宋大理置,属秀山郡。在今云南红河县西南二十八里大新寨。元代于此置和泥路。大理国置,治今云南省红河县西南思陀镇。属秀山郡。元置和泥路。
当在今青海天峻县境。《清史稿·地理志》青海和硕特部北右末旗:“牧地在布喀河源沙尔诺尔之西。”民国许公武《青海志略》:“沙尔池在和硕特北左翼旗东境,当拜王都岭之东麓,周六十余里,东流汇于布喀河。一名善池
亦作顺母口。即今河南太康县西逊母口镇。明嘉靖 《太康县志》 卷1 《集店》: “逊母口集,西三十里。”
一名东义州河。在今湖北麻城市东。《方舆纪要》卷76麻城市“义井河”条下:“义州河亦在县东百里。《通志》:后周以史宁为东义州刺史,盖治此。有故城去县八十里。河因以名,下流达于巴河。”
古族名。又作失韦、失围。北魏时始见记载,一说即鲜卑的别译。源出古东胡,与契丹同类,在南为契丹,在北号室韦。初有五部,至隋唐时渐分为三四十部,唐代突厥人统称之为 “三十姓达怛”。分布于今大兴安岭北部,东
即今辽宁朝阳县西南一百十里木头城镇。民国熊知白《东北县治纪要》热河省朝阳县:“木头城子位于大凌河左岸,距县市九十五里。”
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西侧之巴扎尔山。清乾隆 《钦定盛京通志》卷27: 哲勒肯山 “国语 (满语),哲勒肯,香鼠也。(宁古塔) 城东二千五百八十五里”。格楞河发源于此。
南齐置,属宁蛮府。治所即今湖北枣阳市(一说在市北三十四里太平镇)。隋开皇初废。南朝齐置,治广昌县(今枣阳市)。辖境约当今湖北省枣阳市地。属雍州宁蛮府。西魏、北周属昌州。隋开皇初废。
一名秦城。在今湖北竹山县南一里。《舆地纪胜》 卷86房州: 秦王城 “《晏公类要》 云,在竹山县南一里。《旧经》 云,秦时筑。唐景龙中掘得石云,‘秦白起伐楚,于此下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