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校尉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诵训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裁撤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成立经济部,并将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分及军事委员会的第三部、第四部合并于经济部。掌理全国经济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舍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舍局。参见“尚舍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舍局为奉扆局,尚舍局奉御为奉扆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弥勤掌赋税。
官名。简称福建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户部,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粟、茶、盐等。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设于顺治(1644—1661)初,奏事处成立后,改隶奏事处。共六人,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
代行大司徒之职事。《后汉书·伏湛传》:“时大司徒邓禹西征关中,帝以湛才任宰相,拜为司直,行大司徒事。”大司徒,助天子掌政务。参看“大司徒”条。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宫库藏之事,以内藏、典给署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