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拜官
汉朝选官制度。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武帝时,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名臣如东方朔、终军、朱买臣、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
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其选法是:皇帝下诏征召,上书人自荐,皇上亲自审阅,认为好的就录用,有的授以郎中、谒者给事中,有的备顾问应对。《汉书·终军传》:“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
汉朝选官制度。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武帝时,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名臣如东方朔、终军、朱买臣、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
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其选法是:皇帝下诏征召,上书人自荐,皇上亲自审阅,认为好的就录用,有的授以郎中、谒者给事中,有的备顾问应对。《汉书·终军传》:“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
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鲁国的国君称“公”。十二公是: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都官郎互称,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定置为刑部都官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
学官名。北齐置,《北齐书·儒林传序》说:“齐制,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北周州县均置博士,郡学似亦有博士,唯未见记载。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十三年(1887)始置。从五品,奏补。掌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通译、二等书记各一人。外交官名。见“驻外领事馆”。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补授官员之方法。按官员铨选章制规定,凡应具题补授之官员出缺,某上司在应补或应升此缺人员中拣选,题请补用,称题补。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武散官名。清置,秩正三品。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1、官制用语,即选拔任用。《后汉书·申屠刚传》:“刚每辄极谏,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简任贤保,以成其德。帝并不纳。”2、辛亥革命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文官的第二等称“简任”。第一等称“特任”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皇族有四帐皇族、二院皇族之分。四帐皇族为皇帝近亲,设有专门机构管理,统称皇族帐官,有大内惕隐司、大横帐常衮司、孟父帐常衮司、仲父帐常衮司、季父帐常衮司、四帐都详稳司、舍利司、亲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