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上京城皇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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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织造

    官名。明清负责江南织造衙门之长官。明朝于南京、杭州、苏州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均由宦官充任。掌织造御用龙衣。清朝沿置,江宁、杭州、苏州三处各设织造监督一人。简称“织造”。例以内务府司员简派,一年更代。

  • 舍人院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为中书舍人及知制诰办公场所。宋初,中书舍人尚特旨供职,后常缺而不除。另置知制诰以正言以上至给事中充任,或置直舍人院,代行舍人之职,起草外制。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

  • 直显文阁

    官名。南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南宋置,为贴职之一。

  • 混榜

    即“座位榜”。

  • 摄政王

    古代君主即位时年幼不能理政,由其长亲代行职务,称摄政。清朝顺治(1644—1661)初年睿亲王多尔衮和清末宣统(1909—1911)时醇亲王载沣均以亲王摄政,因称“摄政王”。

  • 三长

    即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 从李冲之议设立。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邻长管五户,里长管五邻,党长统五里。负责核实户籍,以便征发赋役。多由当地豪门担任,最初复除征役,后役调全免。

  • 装制敕匠

    杂任职名。唐制,属中书省,员额一人。

  • 僧会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县僧会司,县各一人,为僧会司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领一县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清朝

  • 山东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

  • 客省使

    官名。唐代宗时始置,主客省,接待四方奏计及外族使者。五代沿置。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三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职事官,员二人,从五品,为客省长官,掌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