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都国子监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陪都洛阳增置,初有国子学、太学、四门、书学、算学,玄宗天宝九载(750 )置广文,宪宗元和(806—820)初置律学,学官、学生分为京师、东都两地教授。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陪都洛阳增置,初有国子学、太学、四门、书学、算学,玄宗天宝九载(750 )置广文,宪宗元和(806—820)初置律学,学官、学生分为京师、东都两地教授。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宣徽南院长官。亦称“宣徽南院使”。官名,辽朝置,为宣徽南院长官,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南院宣徽使,视如汉官之工部尚书。其佐官有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
官名。东汉末、三国魏置。为公府僚属,参议军政。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参议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官名。见“左校令丞”。
陆军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统管全国陆军。设总司令一人,上将级;副总司令二人,中将级;参谋长一人,中将或少将级;副参谋长一人,少将级;下设各室、署、处。总司令办公室,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燕。见“六爵”。
(1)辛亥革命后仿照西方制度所设的议会中的组织。如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与众议院中均设全院委员会,各种常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各省省议会在闭会期间亦设常驻的委员会。
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议军事,宋代御营使、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宣谕使、招抚使、镇招使等所属,掌参预军事谋划。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
国家银行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公布《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享有经理国库、发行兑换券、铸发国币及经募国债等特权。同年十一月中央银行正式开业,总行设于上海,全国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