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为宰相。参见“宰相”。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为宰相。参见“宰相”。
官名。北周置。佐承御大夫侍卫于皇帝左右。一说为正四命。
周朝行政区划名。距京城百里之外二百里之内的远郊地区称遂。共设六遂,每遂设遂大夫掌理政务。政区名。西周春秋时期设于郊以外至野以内的地区,为非自由民居住的地区。
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以别于地方官吏。《清会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与石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名。东汉灵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时以董卓任之。魏晋南北朝沿置,地位重要,多有较固定的辖区和治所。晋、南朝宋时多兼任刺史,或持节、都督相邻数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宋、齐常以宗室诸王任之。梁或
官名。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以宦者担任,为暴室官员。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也设有医生,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皇后贵人有罪也到此,所以有“宫中监狱”之称。《后汉书·百官三·掖庭令》:“暴室丞主中妇人疾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俸六百石,为事务长官。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元经正监的副长官。员额二人,从三品。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礼记·王制》: “论定,然后官之。”孔颖达疏: “其诸侯以下,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② 官署简称。《礼记·曲礼下》: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注: “官谓校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