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宫丞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次官。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次官。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令开封府置。大观二年 (1108),令天下州府皆置。职掌仿刑部。
官署名。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明正统十三年(1448)置,分设中、东、西、南、北五城巡城御史。掌提调锦衣卫、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
官名。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随时明了国际贸易近况而资改进本国工商业,设置商务专员,分驻本国驻外使领馆驻在地或重要商埠。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实业部驻外商务专员章程》规定,其职
官名。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国语·晋语曰》: “官宰食加。”
官名。即守宫丞。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官名。明成祖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工科之事。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正三品,甘肃地区置五人:平番县属连城、大营湾、古城各一人,河州韩家集一人,狄道州临洮卫一人,青海地区置三人:南川一人,寄彦才沟一人,北川一人;云南省置二人:普洱府属孟艮、整欠各一人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名。汉置,属京兆尹,掌文书簿籍之事。《汉书·张敞传》记张敞为京兆尹时“使主簿持教告(絮)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