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师
西夏官位。谏师位之一,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
西夏官位。谏师位之一,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
见“直讲”。
逃亡的臣。《汉书·匈奴传》:“受其逋逃之臣。”
官名。金朝称猛安,清朝改译为明安。见“猛安”条。
又称守阙。宋制,官员任满后向铨选主管衙门登记差遣窠阙等候拟注;或已登记窠阙,待现任官员任满后拟注替代,称之为待阙。南宋后期规定,侍郎佐选的舍人须待阙六年,侍郎右选的小使臣须待阙五年半,始得拟注补官。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考核京官。明初考满、考察之法并行。弘治十四年(1501)定京官考察之法,以巳、亥之年,六年一察,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不称职者,分别致仕、降调、闲住为民等处罚,具册奏请。清
官名。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960)置,以加封吴越国王钱俶。后不设。钦宗靖康元年(1126)复置,以赵构为之,置大元帅府,掌率天下兵马,许以便宜行事。赵构即皇帝位,遂省。建炎元年(1127),罢大元帅府
官名。即给事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给事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即“直隶清吏司”。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晋书·秃发傉檀载记》:“傉檀虽受制于姚兴,然车服礼章一如王者。以宗敞为太府主簿,录记室事。”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