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格长
官名,汉置,掌督察街陌村落之长。《史记·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缿購告言奸,置伯格长,以牧司奸盗贼。”注:“《集解》徐广曰: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索隐》伯音阡陌,格音村落。言阡陌村落皆置长也。”缿,音xiàng,器名,受投书之器,入不可出,犹今之举报信箱。
官名,汉置,掌督察街陌村落之长。《史记·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缿購告言奸,置伯格长,以牧司奸盗贼。”注:“《集解》徐广曰: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索隐》伯音阡陌,格音村落。言阡陌村落皆置长也。”缿,音xiàng,器名,受投书之器,入不可出,犹今之举报信箱。
官名。亦作乙室巳国舅小翁帐敞稳。辽国舅帐乙室巳分作二房,曰大翁、小翁,此为主持乙室巳小翁房事务的官员。
官名。金朝设于关隘、渡口之处,掌稽察奸伪,秩正八品。设在关口之处者,尝由关使兼任。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广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满语官名。汉译为“副司库”。
汉朝官秩以外的俸禄等级名。《后汉书·百官四·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吏食奉(俸)即《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俸)例》中的“斗食奉(俸)”,该俸级之吏员,月谷十一石。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清代后期的地方武装,相当于前代的乡兵。嘉庆初,白莲教起义,由于当时绿营腐败,清廷曾招募四川、陕西、湖南三省乡勇帮助绿营作战。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一人,正六品,奏补。职佐所长分理所务。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八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八品无封赠,属八旗者从八品从文职封修职郎。乾隆三十二年(1767),统一为修武佐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武散官名。清置,秩从八品。
官名。辽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部达刺干为副使,县达剌干为马步,又译麻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