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儿赤
即“博尔赤”。
即“博尔赤”。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照磨、检校、司狱等。品秩同于六部,职掌略同于布政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官名。五代置,宋因之。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或出任中外武职。
杂任职名。见“问事”。
内务部直辖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设置,掌编订礼制事宜。设会长一人,由内务总长选任;会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或委任。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掌饮令之下。掌承奉太子汤茶及酒果之事。秩正九品。
官名。掌腐刑。战国秦置。《史记·吕不韦列传》: “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
①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方法之一。由皇帝钦派称差,由各衙门堂官及各省督抚等所派称委。凡学政等限年期满更换之差,均请旨简派,各衙门所属无额缺官员,均由本堂官派委。② “差委侍卫章京”之简称。
官名。汉朝州郡及王国均置,或称文学掾、文学史。以明经者为之,职掌地方教育。三国魏置太子文学,诸王亦置,常为皇帝监督诸王的耳目;侯国亦置。晋朝诸王、诸王世子亦置。南朝宋王国置,品第六。南齐同。梁皇弟皇子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八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设此医官,供内侍,见《宋史·职官九·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