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户部。掌抄造钞引纸。设使、副使、判领坊事,秩从八品、正九品、从九品。曾设都监一职,后罢。卫绍王大安二年(1210)以印造钞引库兼领。宣宗贞祐二年(1214),复为独立机构,仍设都监
官名。“试监察御史”的简称。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试授一年,然后实授。正德 (1506—1521) 中革。参见“试监察御史”。
内命妇位号。北齐置,为皇帝之妾。《北史·后妃传上》所载《河清新令》以光猷、昭训、隆徽为上嫔,比三卿。
官名。明朝宦官中置,为皇帝身边各种侍奉的宦官。尊卑不等,其中乾清宫管事,负责督理御用诸事; 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均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太监之次。御前牌子、媛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左尚方署。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监门府将军为之,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入。宋朝置为环卫官,无职掌,无定员,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
唐肃宗时置衙前射生手千人,谓之左右英武军,也叫供奉射生官、殿前射生军等,分左右厢,故称殿前左右射生军,负责保卫。其官为大将军,即由大将军统帅。参看《旧唐书·职官三·左右神武军注》、《历代职官表·历代职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陆军医疗事务。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长官,置一人。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