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服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 (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 (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官场用语。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
官署名。南宋置,为临安府所属机构,掌往来国信事。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综合全国岁入岁出款目,编列预算决算表式,汇纂各部各省财政统计,核定各项特别经费特别报销,核算赔还洋款诸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名。墐,是路冢。《周礼》秋官之属有蜡氏下士四人,掌理埋葬尸体等事。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墐中士,正二命;掌墐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官名。① 出征军队的副主帅。《南齐书·周山图传》: “(沈)攸之事起,世祖为西讨都督,启山图为军副。”②南北朝时期“军”的副长官,协助军主管理军务,军主有阙则代领其众。南朝无品阶,多以将军、中郎将等领
宋制,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参见“宣麻”。
军官名,指偏将、裨将,与“大将”相对而言。《史记·郦商传》:“凡别破军三,降定郡六,县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将各一人,小将二人,二千石已(以)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监狱名。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监狱条例》的规定,设于各军港,主官为监狱长,员额一人,由少校、上尉相当文官充任,直属军港司令。国民党政府沿置,参见“军人
官名。北齐置,见“左右龙署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