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诰敕房
明清内阁内部机构。明始置,掌书写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清代于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始设诰敕房,由汉本房兼管。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由大学士于汉侍读、中书内派委管理,无固定员额,额设供事四人。凡汉票签处所撰拟的诰敕,由本房审核,缮定正本,用宝颁发。封赠诰敕,按定式刊刻存储、遇用时交中书科填写,经诰敕房校阅颁发。此外,册封金银册,在镌刻后,也交本房校阅。
明清内阁内部机构。明始置,掌书写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清代于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始设诰敕房,由汉本房兼管。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由大学士于汉侍读、中书内派委管理,无固定员额,额设供事四人。凡汉票签处所撰拟的诰敕,由本房审核,缮定正本,用宝颁发。封赠诰敕,按定式刊刻存储、遇用时交中书科填写,经诰敕房校阅颁发。此外,册封金银册,在镌刻后,也交本房校阅。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诏狱名。西汉少府所属有居室,武帝时于此置狱,以居室令及丞主管之。灌夫曾系居室狱。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保宫狱,李陵母曾系此狱。东汉废。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唐朝置,为五房之一。玄宗开元(713—741) 中设于政事堂,与吏房、枢机房、户房、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北宋初期,枢密院承旨司置,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筑城垒、防戍战守之事。神宗元丰 (107
官名。为临时稽勋局的长官,见“临时稽勋局”。
吏员名。辽置,属夷离毕院,掌管监狱。
国史编纂机构,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置国史馆,直属大总统,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并储藏关于历史的一切材料。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停办,另设国史编纂处,属北京大学文科中国史学门,民国八年
参见“中兵郎”。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司法院。分设于各省,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委员七至九人,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其余员额从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