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官名。①清朝绿营军将领,即“营”之统兵官。位于参将之下。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年(1653)改从三品。统班一营之军务,分属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管辖。又有为总兵总理营务者,称镇标中军游击。水师中亦设。②
玉玺的别称,或喻指帝位。《汉书·叙传上·王命论》:“游说之士至比天下于逐鹿,幸捷而得之,不知神器有命,不可以智能力求也。”“距逐鹿之瞽说,审神器之有授。”注:“刘德曰:神器,玺也。李奇曰:帝王赏罚之柄
官名。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396) 置,尚书省北部曹长官。权任很重,略低于南部尚书。文成帝崩时,慕容白曜任此职,与乙浑共秉相政。参见“北部曹”。官名。北魏初期设,《文献通考·职官六》说:“掌北边州郡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亲卫府及亲府卫士。详见“亲卫”。
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中丞司,掌纠察官员之事。见“北枢密院中丞司”。
官名。① 明朝置,武官。始以内臣、文臣充任,位在总兵官之上,寓以监察之义。永乐 (1403—1424) 中,亲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正德 (1506—1521) 中,皇帝自称总督军务,武臣江彬以平虏伯
战国秦官年俸六百石粮谷的官长。《商君书·境内》:“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①汉朝郡府属吏。主监察,性质与督邮近似。《汉书·文帝纪》: “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 “律说,都吏今督邮是也。”②清朝各部院衙门属吏。分办具体事务。又称“经承”。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