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需长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军需事务。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军需事务。
周朝称诸侯一级的来宾。《周礼·秋官·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郑玄注:“大宾,要服以内诸侯。”指诸侯。《周礼·秋官·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 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侍中、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卜人中之为士者。春秋鲁国有此官,掌太子出世时抱负之礼。《左传·桓公六年》: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礼记·内则》: “国君世子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七品,掌制作盔甲。置院长或头目一员。
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见“族军”。
即“笔帖黑衙门”。
见“通译官”。
官仓名。明置,属户部。掌御马食料的储藏。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铠甲,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周礼·夏官》: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