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领镇守或征伐。《三国志·蜀书·费诗传》:“先主攻绵竹时,诗先举城降。成都既定,先主领益州牧,以诗为督军从事,出为牂牁太守,还为州前部司马。”
“行台尚书左丞”的省称。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赴任皆有规定期限,逾期不到即为过犯,称违年。违年事需载入本人印纸。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官名。隋置,属翊卫府,掌侍卫。见《隋书·百官下·十二卫》。
官署名。南朝梁置。武帝大同七年 (541)立于宫城西,延集学者,置为学士,在馆中讲述经义。多由右卫将军朱异、尚书左丞贺琛讲述梁武帝所撰经义,常使沈洙为都讲。梁代设置的一种科学研究性质的机构。大同七年(
三公之位的代称。古代鼎为立国之重器,三足,故用为三公的代称。司即职位、掌管。《后汉书·谢夷吾传》:“宜当拔擢,使登鼎司。”《后汉书·袁绍传》:“司空曹操祖父腾……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为都察院副长官。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十七年升正三品。建文(1399—1402)中改御史大夫。成祖即位,复旧制。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官名。清初置乌什副都统,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改设乌什办事大臣,掌乌什回城事务,兼管赛喇木拜城。属官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
见“特奏名”。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见“特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