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牧师苑官吏,即牧师苑官。《汉书·地理志下·辽东郡》:“襄平,有牧师官。”参看“牧师苑官”条。
官名。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正二品。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9)置。四人,特简。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掌管居于东北地区的鲜卑族事务。石越以平州刺史领此,镇龙城(今辽宁朝阳)。见《晋书·苻坚载记上》。
官名。西汉设置,属詹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掌中宫的祠祀。凡中宫举行的天地、宗庙、群神(如蚕神)、五时等祭祀,均由其主管。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官名。南宋置。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为军器所长官。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储骨、革、筋、角、脂、硝等物,以供制造军器、鞍辔、毡毯,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或内侍充任。初分三库,真宗景德三年(1006)并为一库。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隶中书省,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 (《史通·史官建置》)初置一人,后增为三人,七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副护军”。
明清漕运总督的简称。见“漕运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