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屯田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屯田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屯田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地方高级行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下州各置一员,视从三品。炀帝即位废。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春官。死后为神,称句芒。《汉书·百官公卿表》: “自颛顼以来,为民师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 应昭注: “颛顼氏代少皞氏者也
即“延庆宫”。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参见“从事”。官名,也称从事,为诸从事之总称,各掌一方面的事务。《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官名。隋朝太仆寺牛羊署次官,置三员,从九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清代副将别称协台。详“副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