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少监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正三命;司录中士,正二命。职掌不详。
官名。掌执法纠察六尉六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宫苑司,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以令为主官,下设直长、都监、同监。
郡门下吏名。东汉时为主记室的吏员,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位次于主簿。参见“郡主记室史”。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正二命。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见“西京国子监”。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713—741)初,京都置,掌俳优杂技,以教坊使领之,不隶太常寺。又,参见“教坊司”。
官署名。金设在总管府、节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秩正五品。下设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军使等官及军典、营典、司吏、译人、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元设于大都、上都,掌都城治安,秩正四
官名。北齐设置,见“中尚食局典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