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神宗以后置,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结案后即罢。
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制,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此种机构称为“制勘院”。事毕即行撤销。如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神宗以后置,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结案后即罢。
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制,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此种机构称为“制勘院”。事毕即行撤销。如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为六尉郡大夫和六队郡大夫的合称,其职如郡太守。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为六队郡,各置大夫一人,共十二人,职如太守。六尉为:京尉、师尉、翊尉、光尉、扶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官名。汉朝边郡置障、塞尉,百里一人,属吏有尉史二人,掌徼巡诸侯部。内郡则于县尉下置之。官名,汉置。为边郡都尉属吏,掌巡徼、烽燧等事。《史记·韩长孺列传》:“单于入汉长城武州塞……不见一人。单于怪之,攻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全称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掌文州、扶州 (今四川松潘、文县北) 地区军民政务。置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天文星历推算之事。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冯相上士,正三命;冯相中士,正二命。职掌与《周礼》的冯相氏同。参见“保章上士、中士”。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承左、右丞之命,综理厅务。
州分职吏名。晋置,见“都水从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骁雄将军等号。
官名。见“典设郎”。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周礼·地官》:“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