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副使
见“制置使”。
见“制置使”。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置一人。
见“河南府”。
官名。明宣德中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理漕运,因此有督运侍郎、督运都御史、少卿之称,不常置。其时漕务实际上总领于“漕运总兵官”,参见该条。
官名。西晋、北魏为尚书省左主客曹长官。参见“左主客郎”。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教民众耕稼农作。《周礼·地官》: “司稼,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悬于邑闾,巡
即“小乐部下大夫”。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不常置,为西北路总领司长官。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宋朝宝文阁省称。
官署名。职掌陂湖之利。据《汉书·地理志》,九江郡置有此官。官名,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掌湖泊水产税收等。《汉书·地理志上》:“九江郡……有陂官、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