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事官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员外郎。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员外郎置。参见“宗人府副理事官”。
官名。清太宗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于六部各置副理事官若干人,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改为员外郎,分别由满、蒙、汉及汉军充任。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员外郎。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员外郎置。参见“宗人府副理事官”。
官名。清太宗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于六部各置副理事官若干人,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改为员外郎,分别由满、蒙、汉及汉军充任。
官名。北魏前期置,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前废,品位较高。《魏书·奚斤传》: “太延初,为卫尉,改为弘农王,加征南大将军,后为万骑大将军。”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员额二人,掌为蒙古贵族子弟讲授经学。
官名。春秋战国置。一说即“田畯”。掌农田耕作。《礼记·郊特牲》: “飨农”郑玄注: “农,田畯也。”田官。《礼记·郊特牲》:“飨农及邮表畷禽兽。”注:“农,田畯也。”畯,田官。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部,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有关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等开采、鼓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虞部。
官名。清朝健锐营中左、右翼之长官。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于署翼长内补放,正三品。分掌左、右翼之营卒。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长官,亦称太宰令。从九品。
官员的等级,参见“品”。
官名。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代旧制仍设宁夏将军,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二十二日制定的《宁夏将军组织行政公署暂行章程》规定,宁夏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置总务厅,分设蒙旗、文牍、会计、庶务四
清朝盐场管理灶丁之职役。雍正六年(1728)初设于两淮,掌查核灶户煎盐之多寡,使其尽入商垣,以杜私盐。
官署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于建康府(治今江苏南京),统侍卫马军司移屯军队。因设于临安之外,故称。迄南宋后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