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令致仕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一零记明嘉靖时, 吴廷举以右都御史改南京工部尚书,肯辞, “且引白居易、张詠诗, 语多诙谐, 中复用‘呜呼’字。帝怒, 以廷举怨望, 无人臣礼,勒致仕。”清制则对年老有疾病的官员,以勒令致仕处分之。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一零记明嘉靖时, 吴廷举以右都御史改南京工部尚书,肯辞, “且引白居易、张詠诗, 语多诙谐, 中复用‘呜呼’字。帝怒, 以廷举怨望, 无人臣礼,勒致仕。”清制则对年老有疾病的官员,以勒令致仕处分之。
官文书名。北宋前期,宰执、亲王有所陈请,例颁手诏答复,由翰林学士撰写。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赐文臣太中大夫、武臣观察使以上,用手诏及批答。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官名。西晋初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位三品。武帝太康(280—289) 中改名“田曹尚书”。官名。晋置,掌屯田政令。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
官名。即典牧丞。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即“吏部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司长官,正五命。掌管宗室定世系、辨昭穆等事务,并负有训导之责。以宗室中之亲贤者为之。属官有小宗师下大夫、小宗师上士、宗正上士等。隋文帝开皇元年(58
官名。南朝宋、梁置,为州属官。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多由长官挑选有孝行或文学之士担任。
指用一个字做封号的王。辽有一字王,如赵王、魏王等;若为郡王,如混同郡王、兰陵郡王,则为二字王;一字王最尊贵,二字王次之。金元沿其制,亲王封一字王。元代封爵分八等,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见《金史·睿宗
官名,汉末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司法刑狱。《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理曹掾属。”《三国志·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