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道肃政按察司
明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浙江、四川、山东、河南、北平、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成祖初复旧制。
明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浙江、四川、山东、河南、北平、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成祖初复旧制。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设置,掌礼仪之事。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其地位次于审计。见“审计部”。
选官制度或称辟署、辟举。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汉朝中央自丞相、御史大夫、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被辟除者经公府、州郡试用,再经荐举或察举,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北朝后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以太保统领。下设左护卫等职。
官名。清朝户部三库之属官。隶属三库掌印郎中。康熙二十五年(1686)设,三十二员。雍正二年(1724)改定银库六员,缎匹库九员,颜料库十一员。皆为满员,未入流。三年一更代,缺出由各部寺库使内保送选补。
官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为王府长史司属官。无定员,从九品。参见“教授”。
即“寺务司”。
官署名。北宋置,隶卫尉寺,掌奉引仪仗以肃禁卫,以时修饰仪物,选募人兵而校其迁补之事。官署名。宋卫尉寺所属,掌奉引仪仗以严肃禁卫,及时修饰仪仗诸物以及仪仗司人员、兵丁的选募、考核、迁补之事。
官名。①与少师、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居少师下、少保上。相传西周已置,辅助太师、太傅、太保辅弼君王。《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后不置。北周复置三孤官,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