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主客郎
官名,三国魏、西晋置,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通称,初属客曹尚书,后不详。亦称郎中。六品。东晋省。北魏复置,或说属吏部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仍可通称为郎,六品。北齐省并“主客郎”。
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掌外国夷狄事。西晋置,东晋省。北魏置。郎为从五品,郎中为五品上。郎、郎中,皆称郎。
官名,三国魏、西晋置,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通称,初属客曹尚书,后不详。亦称郎中。六品。东晋省。北魏复置,或说属吏部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仍可通称为郎,六品。北齐省并“主客郎”。
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掌外国夷狄事。西晋置,东晋省。北魏置。郎为从五品,郎中为五品上。郎、郎中,皆称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 (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下军官充之,共八员。掌陆军军队、学堂、局厂等处之检察及大臣特命检察之一切事宜。
官署名。金朝置。属工部。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设左、右厢官各二员,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 秩均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修完庙社、城隍
文书名。清朝奏折之副本。始行于乾隆(1736—1795) 年间。初,臣工之奏折并无本人抄录之副本,只有军机处抄录者,称录副奏折。至是,和珅任领班军机大臣,遂传文各省,凡有折奏,除正折径送宫门外,必须同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掌内府饮食。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郎中”。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肴藏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武官名。宋置,为马兵一都的统兵官。见“都”。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官名合称。“师”是官名。春秋时宋国有父师、少师,掌赞导。《尚书·微子》“父师少师”注:“告二师而去纣。”也指左师和右师。《左传·襄公九年》:“二师令四乡正敬享。”注:“二师,左右师也。”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