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巡抚兼。四年,改由两江总督兼。十二年,始成定制。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掌南洋商务和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巡抚兼。四年,改由两江总督兼。十二年,始成定制。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掌南洋商务和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南齐复旧名。参见“平准令”。官署名,东汉大司农所属的平准令,掌管平抑物价兼管丝织物练染。晋与南朝改属少府,为专管染色之官,南朝宋因避顺帝讳,改称染署。南齐复称平准署
见“点检医药饮食”。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官名。主管集市。《韩非子·内储说上》:“庞敬,县令也,遣市者行”。
官名。见“徽猷阁”。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为磨勘司长官,凡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初置一人,七年增设一人。十年革。十四年复置,一人。二十年复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隶詹事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併领皇后位下木局。后改隶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设大使、副使、直长各 一员。
官名。见“司卫寺”。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由畏兀儿提刑按察司升立,设官、职掌与御史台略同。置台永昌路(今甘肃永昌),监治河西地区和畏兀儿地区。二十年,省罢。
泛指百官。《后汉书·朱穆传》:“夫将相大臣,均体元首,共舆而驰,同舟而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