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署名。又称“打牲乌拉处”。满语称“布特哈衙门”。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顺治十四年(1657)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蜂蜜、松子、鲟鳇鱼等东北特产,并管理屯庄事物。设三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内官名。皇帝嫔妃。隋炀帝置为九嫔之首,正二品。唐玄宗开元(713—714)中置为六仪之四,一人,正二品,共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置为内命妇之一,位淑容下、顺容上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管铜之事。库车及所属之沙雅尔各设一人,秩七品。
官名。周朝置。主管天子膳羞饮食烹饪。《诗经·小雅·车攻》:“徒御不惊,大庖不盈。”朱熹《诗集传》:“大庖,君庖也。”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军队名,西汉时驻守京师的禁卫军分南军和北军。《汉书·刑法志》:“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西汉未央宫、长乐宫都在长安城南,因此,护卫这两宫的禁卫军称南军,由卫尉统领。北军属中尉,掌巡逻京师,禁防盗贼。《汉书
见“勋武前锋五职”。
见“勋武前锋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