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北洋政府时期,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其甄拔由“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充任;委员六人, 监试委员一人,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凡有下
官名。清末官书局长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京师原强学书局改归官办,遂设大臣一人总理局务。二十四年,官书局併入京师大学堂,又改称管学大臣。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五品。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
官名。即中尚令。
官名。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隶于噶伦。办理文书交际之事。设七品官三人。缺出拣选东科尔沁地明白者充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七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三人,为噶厦办事处书记;后藏员额不定,佐
①公卿大夫、达官显贵泛称。《吕氏春秋·重已》:“世之人主贵人。”高诱注:“贵人,谓公卿大夫也。”②后宫名号。始于东汉,位仅次皇后,金印紫绶,奉粟数十斛。晋武帝时为三夫人之一,低于夫人,位视三公。十六国
官名。①唐朝左、右神策军属官,武宗会昌五年 (845) 七月敕定额一员。②唐朝太仓属官,置三员。流外官名。宋置于开封府,掌会计出纳之事。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大总统,掌管农林、水产、牧畜、工商、矿冶等事。置总长、次长各一人,所属有总务厅及矿政、农林、工商、渔牧四司。国民政府成立后,分设为农矿部和工商部,不久又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北洋政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掌诸王府护卫。详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