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文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无具体职掌的散官的泛称。《魏书·高允传》:“(高怀)授中散,恬淡退静,不竞世利,在散辈十八年不易官。”
官名。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四员,从九品下。唐朝沿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八年 (1375)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增为四员,从七品。清朝置二员,俱由满人担
爵位名。北齐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县子之上。
国民党政府规定,考绩只限于各机关中现职事务官之经过铨叙合格者,并须在该职任满一年。对于其他人员的考核则称为考成,其考核程序与考绩不同。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简称。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官名。梁少府卿所属机构有纸官,为造纸的作坊。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于上林苑中,主囚禁官署吏卒,由水司空主管。东汉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