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参议院
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① 即“南大王院”。②即“南枢密院”。③即“宣徽南院”。官署名,辽朝置。辽太宗把中央政府分成南北两院,以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院掌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院掌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太祖初分迭刺夷离堇
任官制度。明洪武 (1368—1398) 间定,凡南人任官北方,北官南方。后渐定除学官外,任官不得在本省,无南北之限。
官署名。同“幕府”。军帅处理军务之机构。参见“幕府”。将军治所称莫府,也写作幕府。《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附李牧传》:“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注:“《集解》如淳曰:将军征行无常处,所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制用语。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品秩的阶官。唐朝前期,官员皆依品领俸。代宗大历十二年(777) ,始改以官定俸,自三师、三公至参军、文学博士、录事,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中期以后,三省、六部常以他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榷易使置,后定为正七品。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正五品中。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
参见“开封府”。
勋官号。 北周置, 《周书·于翼传》:“子诠,上仪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隋朝为从四品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初杂用隋制,高宗咸亨五年(674)以其比上骑都尉。勋官名,隋置,秩正五品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通过考试对翰、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始于乾隆二年(1737)。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检讨,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赞善,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并由皇帝亲自出题,
官名。①周朝置。掌迎送宾客的外交官。《国语·周语中》: “敌国宾至”,“行理以节逆之。”韦昭注:“行理,小行人也。”②春秋时诸侯国掌交通使命的官员。《左传·昭公十三年》: “行理之命无月不至。”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