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交部

外交部

官署名。民国置,管国际交涉、在外侨民、居留外国人、及中外商业等事务。初设总务厅、政务司、通商司、交际司、条约司;后改置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其长官初称总长、次长;后称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


官署名。清末设外务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称外交部,管理外国交涉及关于外人事务,并在外侨民事,保护在外商业,监督外交官及领事。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秘书长。部内除由秘书长主管的秘书处之外,分设外政、商务、编译、庶务四司,各司除司长外有佥事、主事、录事各职。部的直辖单位有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捕获裁判所。北洋政府沿设,职掌同上,设总长、次长、参事。部内除总务厅外,民国元年(1912年)设交际、外政、通商、庶政四司,次年设政务、通商、交际三司,民国十一年(公元1921年)又增条约司,各司设司长一人,佥事多至八人,主事若干人。部的直辖机关有驻外公使馆、领事馆;各省交涉署;太平洋会议筹备处、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督办鲁案善后事宜公署;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法权讨论委员会、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中俄会议委员会。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外交部初分局,后分科,最后分司办事。其隶属关系,初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后,改隶行政院。管理国际交涉及关于在外侨民、居留外人、中外商业之一切事务。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外交部分为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复更组织分为总务、亚东、亚西、欧州、美州、条约、情报七司。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 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二至四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六至八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司长七人,分掌各司事务;科长二十至三十五人,科员一百人至一百六十人,承长官之命,办理各科事务;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分掌会计、统计事务;因事务上之必要时,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又增设礼宾司。部的直属机关有驻外各大使馆等。

猜你喜欢

  • 习驭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乘局置,员额五百人,掌调六闲之马。

  • 按察官的监察职掌

    宋制,称按察官者指诸司通判以上之官及知州通判各于本部职事相统摄者。依《职制令》规定,“诸按察官知所部有犯,若事理重者,躬亲廉察,余事听先委不干碍清强者,体究有无实迹,结罪保明,申所委官司,于按章内明坐

  • 左尚署令丞

    官名。隋初如北齐之制,左尚方署置令二人,丞八人,隶太府。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唐沿置,改称左尚方署,武后时去方字,称左尚署。设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七品下;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供皇帝

  • 征东中郎将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益州牧刘漳置。以州帐下司马赵韪为之,率兵征刘表。见《三国志·刘二牧传》,《华阳国志·公孙述刘二牧志》。官名,东汉末年益州牧刘璋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

  • 畿正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正二命。

  • 守嗣大夫

    爵名。春秋时期世袭的卿大夫爵位。又称“承嗣大夫”或“嗣大夫”。《左传·昭公三十一年》:“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

  • 院辖市

    市的等级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九年(公元1928年)七月改特别市为院辖市。其时共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汉口六个院辖市。次年汉口市改隶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议决西安为院辖

  • 加官

    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汉朝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大官令至郎中,无员,多至数十人;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

  • 典狱长

    监狱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当时新监狱的长官,受司法部或各省高等检察官之命,总理本监事务。关于监狱重要行政事项,须咨询监狱官会议的意见。国民党政府亦以典狱长为监狱的长官。

  • 猛拽刺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猛拽刺军。设详稳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