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详谳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官名。西汉及三国魏均置军正,为军中执法之官。北周因之置军正大夫,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史·尉迟迥传》:子惇, “军正中大夫、魏安郡公。”
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置一员,正三品,掌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名。货指金玉,贿指布帛。《周礼》秋官之属有掌货贿中士十六人,原文职掌阙载。贾公彦注:“在此者,盖掌邦国所致货贿,但官阙,不可强言也。”孙诒让《周礼正义》说:“《国语·晋语》云:‘王者成其德,而远人以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辅佐。《汉书·王莽传》:“以王舜为太傅左辅,甄丰为太阿右拂,甄邯为太保后承。”
表示官员职衔之牌。木质朱漆。为官者均以金字书官衔于其上。平时置于门前,出行及举行礼节时拿作前导,以示荣耀。
官名。即“留后”。
官名。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武帝时改为保宫。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宫内房屋,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隶廷尉卿。三班。陈沿置,八品。别有“廷尉律博士”。官名。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置,位视员外郎,为由贵族子弟充任的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