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台尚书
官名。北魏、东魏、西魏、唐朝置。属大行台。如分曹理事,则冠以曹名,如大行台吏部尚书、大行台度支尚书等。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兵部、民部、工部尚书各一人,正四品。高祖武德八年 (625),废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遂罢。参见“大行台”。
官名。北魏、东魏、西魏、唐朝置。属大行台。如分曹理事,则冠以曹名,如大行台吏部尚书、大行台度支尚书等。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兵部、民部、工部尚书各一人,正四品。高祖武德八年 (625),废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遂罢。参见“大行台”。
官名。即殿中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殿中丞。金朝置为内侍阶官。金为二十五阶中的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朝沿之,升为十四阶中的第三阶,正三品。官名。金代为正五品中内侍官,元代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尚书省户部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①公文制度。唐朝敕书皆用黄纸,下两省议决,凡有更改,再以黄纸贴之,故名。宋朝奏状、札子皆用白纸,有意所未尽,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亦名。明崇祯时 (1628—1644)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书于黄
官署名。洪武十五年罢亲军都尉府和仪銮司,置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其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有将军、力士、校尉。初为皇宫禁卫军,掌直驾侍卫。成祖夺皇位后,欲以威慑群臣,特命纪纲为锦衣卫指挥使,掌领亲军,兼
见“京堂”。
官名。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 置,为东宫官属,主赞引之事。三年,真宗即位,遂罢。天禧二年 (1018) 复置,乾兴元年 (1022) 仁宗即位,复罢。
官名。西周为侍从属吏,同“御事”。《竞簋铭》:“伯屖父蔑御史竞历,赏金。”春秋战国置为史官,本职掌记录国事、君王言行,接受、保管文书等; 因侍从君主左右,为亲近之职,常执行临时性差遣,秦、韩等国常奉遣
官名。唐朝以殿中侍御史为之,掌纠察京城百官违失。宋朝亦以殿中侍御史兼任,掌正祭祀朝会武官之班序,纠其违失。官名。唐置,唐代京城以承天门朱雀街为界,分左右巡,以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为巡使,掌察其所巡地区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佐翊卫正都督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