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都路都总管府

大都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设大都路总管府,由大都留守司兼领,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独立,升都总管府,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同知各二员。达鲁花赤、总管掌路内政务,其余官员分掌供需之事。下辖兵马司、司狱司、警巡院等衙。


官署名。元以大都为京师,其政区不称府而称路,长官不称尹而称达鲁花赤、总管,与京外之诸路无异,特加“”字稍示差别。大都路总管府秩正三品,属中书省。设达鲁花赤、都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管理大都一路民政。属官有治中、判官、推官、经历、知事,所辖机构有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左右警巡院、大都警巡院、司狱司、提举学校所;辖境有县六、州十。其中宛平、大兴二县治所在大都城内,称为京县。

猜你喜欢

  • 军器监丞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中置,员一至二人,正七品上,掌判监事,督课材革出纳之数与工徒众寡之役。其后,随署废、置。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二人,从八品,助理本监事务。哲

  • 上介

    官名。又称“行介”。春秋置。使官行人之副。《左传·哀公十五年》: “上介芋尹盖对曰。”

  • 敕牒

    官府文书名。宋朝,凡进士及第与任知县以上官者,被差充科举考试官、出使外邦、接待外邦来使,以及僧道被旨住持寺庙,给降庙额等公事,皆用敕牒指挥,由尚书省颁降。

  • 乌里雅苏台理事官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库伦理事官”。

  • 光学钱

    唐朝大臣损纳修建学校之资。懿宗咸通(860—874)中,国子祭酒刘允章始建言,宰相纳五万钱,节度使纳四万钱,刺史纳一万钱。

  • 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总厅隶民政部后,改警务处为行政处,另行成立司法处。掌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罪犯、侦探秘密等事,并管理司法警察。设佥事

  • 警备队

    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巡警部奏设探访队,专司侦探。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二月,民政部奏设稽查缉捕局,专司缉捕。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正月,探访队与缉

  • 祀部

    官署名。高昌国掌政务诸部之一。

  • 大理院看守所协理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一人,正六品,奏补。职佐所长分理所务。

  • 石工中士、下士

    官名。《礼记·曲礼》: “天子之工六,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北周仿佛其意置石工中士,正二命;石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玉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