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左司御率府率
官名。即太子左司御率。
官名。即太子左司御率。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原运筹司改设。掌海军参谋、教育、测绘及研究各国海军事宜。辖参谋、教育、测量三科。置司副官、科长等员。宣统元年(1909),併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见“坊长”。
爵名。战国时秦国置,为二十等爵第十六级,主上造之士。秦汉沿置。亦称大良造。爵名。汉承秦制,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其中第十六级为大上造,意思是掌上造之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二十等爵”条。
宋代的宰相、翰林学士、御史称三告官。宋沈括《梦溪笔谈·故事二》:“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正六品贴职。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修撰。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朝官充任,总领三司都理欠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主办文书的佐吏。汉朝州、郡、县皆分曹治事,诸曹下各有书佐。州部书佐位次从事,郡、县书佐则次掾、史,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由州郡县长官自行辟除。三国蜀、晋朝州郡沿置。魏晋南北朝亦为“功曹书佐”、“西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官名。唐朝秘书省司天台属官,肃宗乾元三年 (760) 置,一员,正六品上,为秋官正副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