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助教
官名。西晋以来置国子学,有国子助教。东晋南朝沿置。另有太学博士教授太学生,但不设助教,北魏始置,协助太学博士教授学生。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北齐置国子寺,于所领太学设二十员,从九品。诸郡亦置。西魏、北周则于春官府乐部下置“太学助教上士”。隋朝复旧,初置五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置三至六员,从七品中。金朝员四人,后减为二员,正八品。
学官名。北魏、北齐始置于太学。隋唐以后隶属国子监,协助太学博士授业。明清废。
官名。西晋以来置国子学,有国子助教。东晋南朝沿置。另有太学博士教授太学生,但不设助教,北魏始置,协助太学博士教授学生。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北齐置国子寺,于所领太学设二十员,从九品。诸郡亦置。西魏、北周则于春官府乐部下置“太学助教上士”。隋朝复旧,初置五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置三至六员,从七品中。金朝员四人,后减为二员,正八品。
学官名。北魏、北齐始置于太学。隋唐以后隶属国子监,协助太学博士授业。明清废。
官名。金大乐署令所属,正八品,掌乐工部籍。
参见“十威将军”。
官名。西汉属宗正,职掌公主家事务。东汉沿置,员一人,秩六百石,有丞。北魏、北齐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七品中,二十三年职员令改为第九品上。北齐仍为第九品上。隋朝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
官名。①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宪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旧名,二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刑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主管某一部门。《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属吏。主州选署及从事,秩百石,由所属长官自辟除。官名,属司隶校尉,掌州选署及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其后,三国魏、蜀、西晋沿置。参看“功曹”条。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六年(1269),置司于凤翔府。八年,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移司于京兆府,简称为京兆按察司。十六年,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
吏名。宋朝秘书省、南宋临安府置,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北齐始置,为鸿胪寺次官,四品上。历朝沿置,亦称鸿胪寺少卿。隋初置一员,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朝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同文少卿、司宾少卿,寻各复旧。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