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官名。回纥官,置六人。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旧唐书·高祖纪》载:“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使持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而加黄钺则专杀戮,其权极大,已非寻常人臣之职。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隋朝门下省御府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尚衣奉御,隶殿内省。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见“中央研究院”。
官名。东汉时少府所属。《唐六典》说:“典黄门鼓吹一百三十五人,百戏师二十七人。”典就是管理,承华令即是管理承应宫廷吹奏和杂技艺人的官。
官名。西周置。职掌不详。见《小夫卣铭》。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六品。
官名。辽于上京、东京、中京、西京、南京均置处置使,属南面京官。其职掌可能是分别督察五京道所属州县官吏,如唐观察处置使之职。其官署分别称某京处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