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奏曹”。
官名。见“公府奏曹”。
官署名。西汉置,属太仆,有长、丞主其事,掌皇帝乘马。官名,汉置,掌养御马。其长官称长,副长官称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官吏名籍。《后汉书·李国传》: “凡所辟召,靡非先归,或富室财路,或子婿婚属,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官爵名录、官名册。《后汉书·李固传》:“至于表举荐达,例皆门徒;及所辟召,靡非先旧。或富室财赂,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佐宾部中大夫、小宾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官之长,遂成为宾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州吏名。西汉时有诸部从事,秩百石,见应劭《汉官仪》。东汉改称部郡国从事史,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均有此职,每郡国一人,主督促一郡国文书, 察举非法。见《后汉书·百官志四》。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急救受伤官兵。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
唐朝宰相职衔名义。《唐会要》卷五一《名称》: “唐隆元年(710)六月,刘幽求除中书舍人,参议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