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空房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专门关押、圈禁有罪宗室。设司官二人、笔帖式四人,由府堂官派充。
特殊监狱名。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俗称高墙。清代宗室犯罪,轻则折罚,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监禁在宗人府下专设的空房。宗人府空房置司官二人,由宗人府长官安排,具体掌管“圈禁”事宜。宗室觉罗军流屡犯者的圈禁则移发到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的圈禁所。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专门关押、圈禁有罪宗室。设司官二人、笔帖式四人,由府堂官派充。
特殊监狱名。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俗称高墙。清代宗室犯罪,轻则折罚,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监禁在宗人府下专设的空房。宗人府空房置司官二人,由宗人府长官安排,具体掌管“圈禁”事宜。宗室觉罗军流屡犯者的圈禁则移发到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的圈禁所。
官名。西周置。《扬簋铭》: “王若曰: ‘扬,作司工, 官司量田。 众司, 众司茨。’”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右仆射。官名。见“文昌左相”。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千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舆”。
爵名。战国时秦国置,为二十等爵第十六级,主上造之士。秦汉沿置。亦称大良造。爵名。汉承秦制,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其中第十六级为大上造,意思是掌上造之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二十等爵”条。
吏名。宋朝谏院置。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属外交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外人传教交涉;二、游历、游学;三、各使署、领署、专使和各种公会经费;四、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刑事法律问题;五、各国公会
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
官名。宋置,属司农寺。掌抽查漕运交仓谷米的质量。
公务员工作的纪律规定。国民党政府制定,亦称公务员的义务。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该法于1942年12月与1947年6月两次修正)的规定,公务员须遵守以下各
官名。北魏始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第六品中,二十三年改第七品上。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权置,五品。崇祯十六年 (1643) 于襄阳定制,中营制将军下设正、副、左、右四人,左营制将军下设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