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处处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参见“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参见“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
监狱名。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县设有狱,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明改狱为监,县狱改为县监,清制同。明清之制,县监由知县兼管,通常由典史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设置,掌礼仪之事。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明朝军制,大同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征西前将军。参见“总兵”。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选举制度。南宋理宗嘉熙元年 (1237) 罢牒试,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知州、通判之门客及姑姨同宗子弟,以及寓居士人,由所在县给公据,依乡试法试于各路转运司,称寓试。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嘉祐元年 (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长春路诸司之一,控制东北诸国。统领隗衍突厥、奥衍突厥、北唐古、五国等部及信、宾、祥等州兵马。亦称“黄龙府都部署司”、“黄龙府兵马都监署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户部侍郎为之,为户部头司人部司长官,从五品。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为户部郎中。官名。隋初民部司的主官为民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后又改民部郎为人部郎,唐武德初改
官署名,即群牧所。金置,掌群牧之事。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正四品)、使(从四品)、副使(从六品)、判官(正八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诸群牧所》。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掌兵丁征集与输送。《隶释》一六《中部碑》有兵曹掾、兵曹史各一人。晋诸县置兵曹史,见《晋书·职官志》。西魏置兵曹掾,西魏大统六年(公元540年)《建义都督巢山